昨天,市民李先生在滂江街附近的華潤萬家超市購買了兩個電子 秤,結(jié)賬時每個366元的價格讓李先生很吃驚。一番投訴下來,李先生收到了超市1000元的賠償金。
昨天下午1時,李先生在滂江街上的華潤萬家超市購買了兩個電子秤。購物小票上顯示,該電子秤為人體脂肪秤,單價366元。交款的時候,李先生就覺得出了問題:“我看標簽明明是55元,怎么一下子就變成了366元?”
生找到超市服務(wù)臺,得到的答復(fù)是,這個秤就是這個價。李先生再次走進超市,又買了一個品牌、型號都一樣的電子秤,這次電子秤的價格變成了55元,購物小票上的商品名稱也變成了電子人體秤。
在超市服務(wù)臺,記者看到了李先生先后購買的三個電子秤。品牌、型號、包裝幾乎完全一致。唯一有區(qū)別的是,單價366元的電子秤條形碼處貼了一張標簽,而55元的電子秤條形碼處沒有標簽。
負責人朱先生稱,應(yīng)該是供貨商搞錯了包裝,導(dǎo)致商品價格出現(xiàn)差異。他說:“不管怎么樣,是我們超市工作上出了問題,這個責任我們超市來承擔!背邢蚶钕壬懒饲,并賠償1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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